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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如何核实已故存款人的存款情况
存款人去世后,存款成为继承财产并传递给继承人。然而,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存款人去世后,继承人遗失存折或不知道账户密码的情况,那么继承人该如何提取遗产呢?
中国银保监会、司法部公布了以下解决方案
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须出示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关于简化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查询的通知》及本人有效件。如果您持有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证明、经公证的遗嘱和本人有效件,可以单独或联名向开户银行或金融机构提出存款查询工作申请,无需单独书面申请。这是一份‘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报告’。
《通知》的发布,大大简化了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人查询存款余额的流程,存款继承办理更加便捷。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研究已故储户小额存款非公证支取题,在保证存款安全、合法存款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继承人的权利和利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司法部
关于简化已故存款人存款查询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办发[2019]107号
各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银行业协会
根据《商业银行法》,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少证件、优化服务、便利办理存款继承便民的要求,根据《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已故亲属押金的简单查询通知如下。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必须出示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文件以及经公证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有效件。您可以单独或联名向存款所在地银行或金融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已故存款人、经公证的遗嘱和有效件,办理存款查询。
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金融资产余额。
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正式审核符合要求后,应当将查询余额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于无法确认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指导申请人联系相关机构。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承公证期间查询死者名下存款等事项的通知》执行。本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题,由银保监会会同司法部予以解释。
附存款查询通知
2019年4月4日
XXX
根据您向XXXX、XXXX提交的XXX人个人存款余额和非存款金融资产信息的查询请求及相关信息,我们将查询情况告知您如下。
1、存款余额
存款人姓名
存款人ID类型和号码
基本存款信息
帐号/卡号
定期存款到期日
截至查询日期余额
称呼
拳头
2、可确定金额的非存款金融资产余额
理财产品
其他
XXX金融机构
XX年XX月XX日
备忘录
1、本须知仅适用于已故存款人的存款查询流程,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2、存款余额须注明查询日可确认的金额,定期存款须注明到期日。
3.若押金被冻结或权利受到,请在备注栏注明。
4、资管、基金等非存款类金融资产,无法提供当日净资产的,可向申请人告知前一交易日净资产,并予以说明。资产净值。如果无法提供,可以提供该资产的购买价格并向请求询人解释。
非存款金融资产金额难以确定的,应当指导查询申请人前往相关机构办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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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或继承的房屋不需要缴纳个人税!
如何登记继承或遗赠财产的所有权?
请联系房地产登记部门并提供以下信息。
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继承、继承取得的不动产转让登记时,当事人必须提交死亡证明材料、全体法定继承人的遗嘱或者同意书。您还可以提交经过公证或有效的法律文件,例如与死者的房产分配、亲属关系信息等。房地产登记机构必须依法对继承、继承有关的材料和事实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或者调查,所有继承人及相关当事人必须予以配合。
当事人提交死亡证明、遗嘱、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房地产分配合同以及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资料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公告一年以上的通知。3个多月了。
我是否需要为继承或遗赠的财产缴纳个人税?我不需要它!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保证政策一致性,现就个人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个人为企业或者其他人提供保证收入的,必须按照“偶然所得”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无偿收到房屋的收入,按照“附带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个人无偿赠与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免费授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和兄弟姐妹。
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直接赡养或者赡养义务的看护人或者看护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时,该人成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来源丨法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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